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7-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东海县关于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来东海旅游消费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37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东海县关于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来东海旅游消费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
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东海县关于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来东海旅游消费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东海县关于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来东海
旅游消费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把东海的旅游资源和产品推向市场,提高旅行社组团来东海旅游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备经营资质和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1.对组织或接待国内外游客10人(含)以上团队来我县旅游,并在东海区域范围内组织参观县内旅游景区(见附件2)二个(含)以上,奖励10元/人。每月结算一次。
2.游览一个景点,并在温泉旅游度假区内宾馆饭店或东海森林温泉度假酒店进行洗浴或住宿(见附件2)的,奖励20元/人。每月结算一次,与第一条不重复奖励。
3.游览一个景点,并在温泉旅游度假区内宾馆饭店或东海森林温泉度假酒店住宿2天及以上(见附件2)的,奖励30元/人。每月结算一次,与第一条不重复奖励。
4.旅行社年度内组织旅游团队游客总数在3000人次以上,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凡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必须上报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旅行社公章),并严格按照奖励资金申报程序(见附件1)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凡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对到达景区参观游览、宾馆饭店消费的,必须持《东海旅游线路情况反馈表》和游客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对接。旅行社导游、接待人员双方在表格上签字盖章,填写完整的电子合同编号方可有效。
3.符合奖励标准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旅行社须同时把《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申请表》《东海旅游线路情况反馈表》《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统计表》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奖励标准第四条的,旅行社须填写《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申请表》《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统计表》等有关表格于次年1月25日前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奖励资金从全域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支出,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申请上报至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给旅行社。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半年内有效。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2.东海旅游推介宾馆饭店及景区名单
3.东海旅游线路情况反馈表
4.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申请表
5.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资金统计表
附件1
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应于每月15日前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填报《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来东海旅游奖励申请表》。
二、游览无消费的景点需填报《东海旅游线路反馈表》;在温泉酒店消费的,除填报《东海旅游线路反馈表》外,还需提供消费发票原件(电子版)和加盖酒店公章的消费发票复印件;游览水晶城不需要上报证明材料(水晶城游客人数由水晶产业公司统一上报)。
三、团队车辆在景点停靠的照片(车牌号码清晰)和游客游览的照片3-5张(电子版,照片上要有日期)。
四、各旅行社须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奖励的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做到一团一档,保存期至少两年以上,以备核查。
五、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外地旅行社,若通过东海县内旅行社地接的,其申报奖励的相关材料可委托东海县内旅行社收集、整理、上报。
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对相关材料予以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旅行社将取消全年奖励资格,并予以处罚。
附件2
东海旅游推介宾馆饭店及景区名单
宾馆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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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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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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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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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如东海温泉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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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4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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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8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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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温泉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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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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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0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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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颐家·露天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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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4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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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4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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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森林温泉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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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02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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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02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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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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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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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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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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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海水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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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16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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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16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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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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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78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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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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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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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26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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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26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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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御园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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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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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8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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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帕蒂亚葡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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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7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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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22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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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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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019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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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019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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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酒工业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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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67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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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767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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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东海旅游线路情况反馈表
景区名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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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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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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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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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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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源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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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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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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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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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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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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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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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景区或宾馆饭店接待人填写。
2. 旅行社导游签字。
附件4
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
奖励资金申请表
旅行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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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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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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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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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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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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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游客 人次,申请奖励总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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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旅行社对申请表所填列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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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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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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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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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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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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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旅行社每月15日前完成申请,过期转到下一次申请。
附件5
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海旅游
奖励资金统计表
旅行社名称: 20 年 月
抵东海时间
(按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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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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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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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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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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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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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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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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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电话:
填表说明:按抵东海时间先后顺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