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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0621/2019-142815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5-05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政办发〔2019〕6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9-0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5

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指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人社局);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发改委、住建局);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财政局);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办)。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社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第二步着力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财政局);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办);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县财政局、国资办)。由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国资办)、发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审计局、金融办、人行东海县支行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县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经信局、财政局等各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在清欠行动结束之前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比照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统筹协调清欠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债务关系,核清拖欠款项原因、金额、时间等,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于2019年1月7日前完成,汇总形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对12月以来已经清欠的款项须一并排查列入清单连同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于1月8日上午12:00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优先清欠。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优先清欠阶段实行每周定期报送。自2019年1月8日到2019年1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于每周二下午17:00前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2)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因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书面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三)着力清欠。对暂时难以完成的清欠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工作步骤和清欠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对列入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尽快制定包括时间表、路线图等在内的详细清偿计划。着力清欠阶段实行月报制度,从2019年2月起,各乡镇、各部门于每月2日上午12:00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2019年12月3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核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以及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乡镇、各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并定期开展督查。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清欠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经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省市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局对拖欠不还的部门,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部门,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县国资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人行东海县支行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资办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五)建立举报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即日起,设立清欠工作举报电话、邮箱(87212519,dhxqqb@163.com),受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反映的各类拖欠、清欠举报事项。

附件:1.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列表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6号附件.docx
文件类型:.docx ea40aa69b856f9033e678bc74858dab1.docx (27.54 KB)


解读链接:《东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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