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703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9 |
标 题 | 县司法局工作职能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承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译审工作。承办各乡镇(街道)以及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县政府批准的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落实的督查、考核,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九)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苏省东海县海陵西路31号,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0518-80321677,负责人姓名:王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