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
7
〕
16
号
关于石湖乡村干部任免的决定
各村党(总)支部:
经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庄文六同志任大娄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赵三房同志任大娄村会计职务;
吴绍杰同志任廖塘村会计职务;
胡艳同志任乔团村会计职务;
徐旨伟同志任团池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正军同志任团池村会计职务;
张述义同志任贺庄村会计职务;
张松军同志任黄塘村会计职务;
以上任职时间
从2016年10月开始计算。
李东亚同志任尤庄村会计职务,任职时间从2017年01月份计算。
马桂平同志兼任尤塘村会计职务,任职时间从2017年11月份计算,免去刘坤明尤塘村会计职务。
中共石湖乡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