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621/2017-1428152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11-14 |
标 题 | 关于周运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发〔2017〕104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周运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经县十七届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免下列人员职务:
周运喜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杰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赵华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扬同志任县商务新区管委会主任;
杨化志同志任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职);
花冠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屠如方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喜亮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汤景录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穆培武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职务;
彭云龙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任县非税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金岚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鹏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唐春周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葛新华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川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杨春水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许夫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文岩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娜同志任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法明同志任县商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峰同志任东海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副主任;
居锟同志任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筹)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李敬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玉堂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广帅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连成同志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相堂斌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姬清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琦刚同志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平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宁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商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明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士明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尚云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利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冠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新金同志东海地方海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卜剑峰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兴仓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汉生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继江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齐华军同志东海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继国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一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伟同志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各人民团体。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