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6/2022-00338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东政发〔2022〕1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县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及《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及《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2〕2号)的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立足“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全面做好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各项工作,促进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提升,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打造“东陇海产业带上的发展标杆”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把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东海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大幅度提高全县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水平,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水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于全市前列,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强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国际专利申请明显增长,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件以上;国内商标注册总数40000件以上、地理标志产品(商标)7件以上、驰名商标总数3件以上。大力支持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东海水晶、版画工艺美术产品等特色版权产业,形成产业优势。加强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创作具有鲜明东海文化特色的作品。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比重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创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认证)合格的企业数达20家以上。累计承担省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达到4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增金额超过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形成行政司法优势互补、维权援助、仲裁调解、行业自律、权利人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共治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强化保护和运用,激励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与投资、贸易、科技、金融、文化等政策的高度融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县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向乡镇、园区、企业延伸,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责任部门:政府办、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园区)
2.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我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司法、财政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和省、市纵向联动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功能。定期研究部署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围绕“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研究分析我县企业、产业的发展规律,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分类培育,重点制定衔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配套政策,以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领域的扶持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引导作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事业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转变,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版权局、科技局、工信局)
4.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做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大政策的衔接和落实,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政策资金、信息资源和高端人才向东海集聚。构建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发展的知识产权引导政策,强化保护和运用,激励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与投资、贸易、科技、金融、文化等政策的高度融合。加大对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获奖项目的配套奖励力度,充分发挥专利奖对全县创新创造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
(二)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1.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聚焦硅材料、新循环经济、新材料、矿业等产业集群,通过东海县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编制发布专利成果及关键技术目录,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决策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以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导向,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链优势企业和专业配套企业集群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强化创新、深化融合,构筑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优势。充分发挥重点技术研发创新平台的作用,加快整合县内研发机构和企业研发力量,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集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着力突破产业重大核心与共性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带动产业整体提升,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群。(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2.加强农业商标品牌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充分发挥农业试验站、示范区等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大农业技术研发力度,做好农业知识产权的培育、申请和注册指导,支持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促进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和转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围绕东海稻米、果蔬、花卉等特色农业,推动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运作,创新农产品品牌推介模式。依托“连天下”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东海特色精品,实现农业产业升级。(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三)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
1.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格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乡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裁决高效、便捷优势,提高纠纷处理效率,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行刑司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大保护协作办公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构建以东海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核心,东海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东海县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室、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为辅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融合,促使保护服务更快对接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2.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护航”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以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儿童健康的商品及先进制造业产品为重点执法监管产品,以全县各类商贸企业集聚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电商平台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为重点检查时段,着力查处对我县特优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以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知名商标品牌的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3.推动“正版正货”承诺工作。积极推动本地商贸街区、行业协会、企业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开展省、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承诺企业培育工作,践行正版正货“四项”承诺,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管理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版权局、水晶产业发展集团)
(四)知识产权运用升级工程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围绕我县硅材料、水晶等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引导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前瞻性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专利导航、预警研究,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推进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许可、质押、股权转让、证券化等手段,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促进企业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遴选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县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以及主导制定并获批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金融办、财政局)
2.多角度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密集型产业、农业等领域创新成果转化运用项目,促进专利许可转化实施。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行产业化,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专利保险等业务,拓宽融资渠道。依托“苏知贷”“苏科贷”,围绕交易、许可、评估、投融资等不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环节,形成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行东海县支行、各商业银行)
(五)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
1.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联合各乡镇(街道、场)、园区,设立县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站,县乡联动、同步发力,促进全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东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综合展示全县知识产权状况,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战略决策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进一步优化全县知识产权服务载体布局,为创新创业主体、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利民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场、园区)
2.推动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打造硅材料、现代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对接机制,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商用服务机构、专业运营机构,积极促成分支机构设立并开展合作,加快培养本土人才,在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咨询、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服务,为我县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并加快转型升级营造便利环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水晶产业发展集团,各乡镇、街道、场、园区)
(六)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宣教高地
1.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立足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人才需求,建立海内外、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定向联系引进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人才保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常态化机制,培养一批本土化、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和人才质量。(责任部门:人才办、市场监管局)
2.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和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专业化水平。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鼓励参加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师职称培训,加大对杰出发明人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奖励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教育,深入各乡镇、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责任部门:人才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3.知识产权宣传。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计划,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中国品牌日、科普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在科普橱窗、过街标语、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工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政务通平台等新媒体渠道,紧密结合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大事要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报道,讲好我县知识产权故事,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服务我县地方经济工作,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序时进度
(一)建设工作启动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印发《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抓好落实。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10月-2025年5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深入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促进东海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依据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方案确立的目标任务,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各类保障,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进度,开展责任分解,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完成。
(三)建设工作评估阶段(2025年5月- 6月)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东海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梳理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第三方分析评估,形成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6月-7月)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东海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客观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形成书面验收材料,提出验收意见,呈报省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东海县知识产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对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统筹部署,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序时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用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的衔接配套,加强知识产权政策落实保障。不断完善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行简政放权,为创新主体减负松绑,激发科研活力和创造力。
(三)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加大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占比,重点突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投向发明创造、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等领域,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考核督查,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