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区住建局(规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市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申请时间:正常工作日。
2.补贴标准:低保、特困家庭8元/㎡/月/人,低收入家庭6元/㎡/月/人。
3.申请范围:本市行政区域(不含赣榆区)。
4.具体申请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时间:正常工作日。
2.房源情况:房源分别为位于海州区九龙路南、苍梧路北、文苑南路东侧的茗泰花园小区(现房),以及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的永安新村小区(期房),均为小高层、高层楼房。
3.租金标准:茗泰花园公租房11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享受40%的租金补贴,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享受30%的租金补贴;永安新村租金标准尚未确定,最终以市价格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4.申请范围:海州区、高新区行政区域。
5.具体申请标准详见附件1。
三、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时间:2017年6月1日-7月15日。
2.房源情况:房源分别为位于海州区新建东路北、学院路东的茗昇花园小区(现房)、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的永安新村小区(期房),以及位于连云区云山乡核电南路南、经九路东的茗怡花园小区(现房),均为小高层、高层楼房。
3.销售均价:茗昇花园经济房销售均价在3200元/㎡左右,具体以市价格部门核定为准;永安新村经济房3424元/㎡;茗怡花园经济房3232元/㎡;上述价格均为保障面积内价格,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完全产权价格购买。
4.保障标准:2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3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4口人及以上家庭,保障面积为80平方米;申购家庭现有房屋面积(含房改房、私房等)合并计算。
5.产权比例:茗昇花园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为3:7,茗怡花园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为2:8,永安新村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尚未确定,最终以有关部门测算结果为准。
6.申请范围:茗昇花园、永安新村经济房的申请范围为海州区、高新区行政区域,茗怡花园经济房的申请范围为连云区及市开发区行政区域。
7.具体申请标准详见附件1。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领取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提交,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对通过复核的申请人进行最终核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获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先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后,统一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
市、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五、分配方案
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各类保障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申请情况结合房源数量另行制定。
房源分配按照选房顺序先从现房开始,待现房分配结束后再转入期房选房。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做好保障房申请工作,要按照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保障房申请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各区住建局(规建局)要在8月15日之前将通过复核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