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苏建函招〔2023〕5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我厅编制了适用于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印发。各地要以《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868号)为契机,扎实做好《清单》的宣贯工作,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